主要职责
(一)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处理日常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抓好政策指导和组织协调工作。
(二)负责区政府会议的会务工作,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议定事项;负责区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统筹。
(三)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指导全区政府系统公文处理工作。
(四)承办党中央、国务院和国家各部委,省委、省政府和省政府各工作部门,市委、市政府和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发送区政府的文电;办理区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街道)、万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谢桥新区管委会请示、报告区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五)根据区政府领导同志的要求,对区政府部门间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建议,报区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六)围绕区政府中心工作和区政府领导同志的要求,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七)负责区政府总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落实区政府领导同志指示,指导、督促全区政府系统值班工作;负责省、市扶贫专线转办工作;负责区政府领导每日活动信息编报;负责本单位、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
(八)负责督促检查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万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谢桥新区管委会对省政府、市政府、区政府决定事项及区政府领导同志批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区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九)组织、协调、推进全区政府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承担全区公共资源交易和政务服务管理监督工作;承担实施区政府对全区金融市场运行的宏观指导、协调、引导、服务等工作。
(十)负责收集、整理并向省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室及区政府领导同志报送政务信息;指导、协调和督促全区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市政府热线的督促办理工作;统筹指导全区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和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十一)承担组织协调防范化解和处置地方金融风险,查处打击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负责辖区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机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等的监管;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助推脱贫攻坚。
(十二)承担全区因公出国、赴港澳人员的审核、申报、报批、出访计划制定、行前教育、管理、服务、外籍人士来万相关业务办理及服务工作;负责在万组织举办的涉外会议、活动等相关业务的办理及服务; 承担处理或参与处理和协调重大涉外事件;承担组织指导全区涉外礼宾、接待等工作。
(十三)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有关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
(十四)负责区政府行政事务、后勤保障、内部安全工作,统筹协调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内保工作,负责区政府公务接待工作。
(十五)结合工作实际,推进军民融合相关工作。
(十六)办理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职责调整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