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方针和政策;研究提出总量平衡、发展速度和结构调整的目标及措施,做好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的平衡及重大比例关系的协调;组织制订区域经济发展规划和各主要行业规划;组织编制资源开发、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提交乌兰察布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监测分析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进行宏观经济运行的预测、预警;研究涉及经济安全的重要问题,提出经济调节的政策建议,综合协调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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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协助领导处理机关日常工作;协调解决机关政务工作;负责会议组织和机关文秘、档案、保密、保卫、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建设等行政事务;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等工作。
二、国民经济综合和政策法规与发展规划科
起草重要文件,组织研究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改革开放和国内外经济的重大问题;承担新闻宣传和信息引导等工作;组织起草有关法规规章草案;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按规定权限管理和指导全市招投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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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机构
一、价格成本调查队
贯彻执行价格政策法规,制定全市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成本监审目录。制定全市价格成本调查工作制度、计划、方案和有关规定,并组织实施。对政府制定的政府指导价、定价开展价格成本调查。开展全市农产品成本定期调查工作,对政府定价项目进行成本监审。建立主要农产品、重要商品、服务和收费价格成本数据库,研究成本费用构成,分析成本费用变化趋势,为政府制定和调整价格政策提供决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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