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全州水资源战略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务规划;制定水务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务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州级水务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州和跨县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按规定开展水能资源调查工作;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规划同意书、水资源论证、防洪影响评价制度;指导水务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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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事务工作,承办文电、重大会议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办督查、水利信息化、保密、信息、宣传、政务公开等工作;承办机关内部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和完善;承办局机关后勤服务、综治维稳和扶贫等工作。
二、政治处。负责局机关及局直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事、教育培训、信访等工作;承办局机关并指导局直属事业单位的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工作;承办水利水电工程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工作;承办水利科技项目和科技成果的管理工作;承办局机关的党群工作和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协助办理议案提案答复;指导局直属事业单位的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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