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各级各类学校的设置标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三)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和协调;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落实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组织、参与基础教育地方教材的审定,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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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档案、财务、资产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以及政务公开、新闻宣传、来信来访、督查督办、机要保密、综合治理和计划生育等工作;统筹教育信息化建设,指导、协调机关后勤服务、治安保卫等工作。
基础教育科(民族教育科)
承担义务教育、普通高中、学前教育和行教育的宏观理工作;拟订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基本策及基本教育教学文件与评估标准,组织指导基础教育的教育教学改革;参与中小学布局调整;归口管理中小学教材、配套用书、音像制品和现代教育技术工作;检查全市基础教育质量,组织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指导初中会考和各类中小学考试;管理高中学籍;指导中小学的德育、校外教育和人口、法制教育;组织协调有关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工作;归口管理会市学校安全教育工作和中小学竞赛活动;参与中小学教学仪器设备配备、教师和校长队伍建设工作;综合管理并协调全市民族教育工作;协调、指导扫除青壮年文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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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编制
市教育局机关行政编制为33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4名,纪检组长1名,行业工会主任1名,主任督学1名,副主任督学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14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监察室主任1名、正科级督学1名)。
纪检(监察)机构行政编制在局机关行政编制总额内单列。
机关后勤服务全额拨款事业编制4名。
直属单位
教育工会
负责组织全市教职工依据工会的“维护、建设、参与、教育”四项职能开展工作。组织全市教职工参与本单位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怀化市高等教育函授管理站
负责对全市高等学历和函授教育的统筹规划,高等学历函授教学研究协会的管理等。
怀化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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