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体育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市体育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按分工做好行业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参加比赛的体育运动船艇安全监管·
(二)负责统筹规划全市群众体育发展,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组织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负责指导开展健身气功活动并加强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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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挂人事科牌子)·负责文电、会务、督查、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值班、安全、维稳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外事、建议提案办理、综合性文稿起草等工作·负责拟订全市体育发展政策规划·组织开展全市体育发展调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议·指导、组织行政执法和法制宣传·参与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局所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体育统计工作·负责组织体育宣传工作,承担重大体育活动的采访报道、新闻发布的协调工作·推动体育文化建设·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组织指导全市体育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局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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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调整
(一)取消的职责 取消已由国务院和省政府、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职责。
(二)下放的职责 将举办健身气功活动站点审批职责下放至县(市、区)体育行 政部门。
(三)增加的职责 承接上级下放的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职责。
(四)加强的职责 1·加强体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强 化体育行政许可事中事后监管。 2·加强反兴奋剂、健身气功活动监督管理职责。3·强化本行业领域内改革创新、公共服务职责。
所获荣誉
潍坊市体育局被国家体育总局评为“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和“全国游泳之乡”,被省政府授予“振兴山东体育突出贡献奖”;潍坊市体育局被评为“省级文明机关”等荣誉称号。培植了中长跑、女子举重、赛艇、自行车、皮划艇、排球、体操、手球等一批在全省领先的重点拳头项目,培养输送了以林伟宁、邢慧娜、奚爱华、谭宗亮为代表的一大批奥运会、世界杯、世锦赛和全运会冠军,并实现了奥运三连冠的重大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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