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民政事业发展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划,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市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管理工作,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管理和执法监督,承担中共潍坊市社会组织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三)拟订全市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指导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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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市民政局设8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挂信访接待室牌子)。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办、政务公开、安全保密、维护稳定、应急管理等工作;受理、协调、督办信访事项;组织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民政工作政策、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组织、协调局机关调研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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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
潍坊市城区城乡居民临时困难救助
救助对象
(一)中心城区(奎文、潍城、坊子、寒亭、高新、经济、滨海、峡山)范围内常住户口,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家庭,均可申请临时困难救助。
1、因遭遇火灾、水灾等严重自然灾害、突发事故及其他突发紧急事件,造成基本生活设施破坏,无生活自救能力,家庭基本生活存在严重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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