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区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组织协调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和日常监督检查,结合巡视巡察工作开展专项检查。
2·负责指导协调全区理论研究、理论学习、理论宣传和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组织推动理论武装工作,组织实施马克思主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有关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
3·负责制定全区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计划、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荐、宣传先进典型,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和改进群众思想教育工作。配合区委组织部做好全区党员教育工作。
4·统筹分析研判和引导社会舆论,组织八步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新闻工作。承担八步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新闻日常工作。
5·管理新闻出版行政事务,组织协调有关行政审批工作,统筹规划和指导协调新闻出版事业、产业发展,监督出版物内容和质量,监督管理印刷业,管理著作权,管理出版物进出口。组织指导协调全区“扫黄打非”工作。
6·统筹指导协调全区社会精神文明建设各项工作,并对全区各单位的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大力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重点抓好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公民道德教育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国防教育工作;负责规划部署爱国主义教育工作。
7·协调全区互联网宣传和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统筹协调数字新媒体的建设与管理。
8·负责组织和协调新闻宣传工作,制定全区新闻宣传计划, 把握宣传口径及舆论导向,对网络舆情实施监控和引导;负责沟通联系中央、自治区、贺州市以及境外媒体,协调和策划全区重大活动的新闻发布工作。
9·负责全区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组织开展各单位新闻发言人、通讯员培训,指导各单位对自身公共形象进行管理。
10·负责指导全区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发展;指导全区群众文化活动开展和文艺作品创作工作,全面加强文艺队伍建设。
11·负责管理全区电影行政事务,指导监管全区电影制作、发行、放映工作。
12·完成区委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