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地方性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草案,拟定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机构,建立全州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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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财务科)。负责文电、会务、文秘、机要、绩效管理、精神文明、民族团结、保密、安全以及政务公开、应急管理、督查督办、机关运转、国有资产实物管理、后勤保障、节能减排等工作;负责承担综合性文稿起草;承担单位史志、年鉴、大事记编纂等工作。贯彻执行《会计法》《预算法》及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负责机关财务核算和管理工作,负责国有资产、单位基建财务管理工作。
(二)宣传调研科。负责宣传国家、省、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拟订全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信息、宣传、调研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州委、州政府、省人社厅及州委办公室、州政府办公室和局党组确定的重大调研课题;归口管理对外信息、宣传报道工作;承担重要文稿起草;负责新闻发布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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