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黑河市关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标准。
(二)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组织实施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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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综合股。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安全、保密、档案、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文字综合和国际合作交流等工作;组织拟订全市医疗保障工作规划;推进全市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预决算、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建)工作;组织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息披露制度与信用评价体系;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疗保障经办业务,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市直医疗保障基金的预算编制、安全防控和内部审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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