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级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组织实施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组织编制全区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监督实施相关规程、标准。
(三)指导全区各级各部门加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本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森林火灾类、水旱灾害类、地震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全区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灾害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协助开展地质灾害救援,承担区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办公室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党工委、管委会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全区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区消防救援机构和驻区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镇街(园区)以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指导消防救援机构等相关单位开展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指导协调森林火灾、水旱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上级下拨及区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承担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减灾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依法行使全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管委会有关部门和镇街(园区)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承担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一)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矿商贸和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依法依规负责上述行业的行政许可、审查和备案等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负责辖区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和备案等工作。
(十二)贯彻执行关于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负责煤矿(含煤炭洗选业,下同)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煤矿企业违法违规行为;按职责权限负责煤矿企业行政许可、审查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煤矿企业建设项目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煤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检查制度,负责监督检查煤矿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并按规定组织复查和审查;依法提请管委会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负责组织开展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参与煤矿事故调查处理。
(十三)依法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和镇街(园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依法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四)开展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
(十五)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区级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区级救灾物资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区级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负责区级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
(十六)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监督检查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管辖范围内特种作业人员、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依法组织相关人员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的考核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七)完成党工委和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九)有关职责分工
1.与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水利局、科技局、农林局等部门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
(1)区应急局负责组织编制全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森林火灾类、水旱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和指导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灾害应急救援,协助开展地质灾害救援;组织协调事故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承担区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办公室工作,协助党工委、管委会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相关部门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区农林局、区水利局、区科技局、区气象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负责森林火情监测预警有关工作,发布森林火险、火灾信息;负责地震应急反应预案,建立震灾预防工作体系,负责地震灾情速报和地震灾害调查与损失评估,协调相关部门制定地震灾区重建规划。
(2)区应急局负责《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修订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行业安全监管分类标准(试行)的通知》(应急厅〔2019〕17号)明确的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八大行业中相应的监管范围内的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