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省委、省委组织部本级关于组织工作、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条例。
(二)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市管干部的考察、调配和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各级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作风建设。
(三)研究指导全市党组织特别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协调、规划和指导全市党员教育、党员管理和党员发展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市党建理论研究。
(四)负责市管干部培训工作的规划、督查、协调和指导。
(五)参与研究制定知识分子工作有关规划,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国家、省级、市级优秀专家、人才的选拔和管理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优秀人才的引进、调配、培养和管理工作。
(六)研究制定干部队伍建设的规划,组织实施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后备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妇女干部和非中共党员干部工作。
(七)负责干部宏观管理工作。指导干部制定改革,综合协调和指导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各民主党派机关以及工青妇等群众机关参照执行《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工作。
(八)负责有关干部备案、监督、审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干部教育管理工作,落实干部政策。
(九)指导全市离休老干部的政治和生活服务工作。
(十)负责全市政工干部的培训、教育工作。
(十一)负责检查监督所属事业企业单位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南章情况,协同有关部门监管其非经营性国有资产。
(十二)承办市委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检查指导各乡镇党委的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