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能
5、负责从宏观上对县文化体育局、县广电局、县文联实施政治方向和方针、政策方面的领导。协管全县群众文化创作和文化市场管理。
6、负责规划部署全县思想政治工作任务。做好社会宣传和国防教育工作;调查分析全县社会各阶层的思想动态,掌握舆论。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和改进思想教育工作。
7、配合县委组织部做好干部全县党员教育工作。
8、与县委组织部共同负责考核县广播电视事业管理局、县文化体育局的正、副科级领导干部,报县委任免;负责宣传、文化系统正、副股级干部的任免,事后报有关部门备案;乡镇宣传干部的调动、任免须经县委宣传部同意。
9、负责提出宣传思想文化事业发展的指导方针、县宣传干部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宣传文化系统各部门之间的工作。
10、负责全县企事业单位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工作。
11、负责全县文明创建工作。
12、完成县委交办的中心工作和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