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服务
读者指南
入馆须知
本馆向社会公众免费开放,读者可凭相关证件办理借阅手续。
请举止文明,入馆时着装整洁,不穿拖鞋、背心,不得在馆内喧哗,不得在沙发上睡觉,勿携宠物入馆。
严禁携带危险品入馆,馆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
保持环境整洁,馆内严禁随地吐痰和乱扔垃圾,食用自带食品限在负一楼指定区域。
保持安静,自觉将移动通讯设备调至静音状态,阅读区域不得拍照。
随身携带的物品寄放到免费存包处,勿将包和自带书刊等带入阅览室。
遵守公共秩序,办证、上机和借还书刊时自觉排队。
爱护公共财物。
自觉遵守本馆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人员管理。
团体参观者,请提前与馆长办公室联系。
开馆时间
周二~周日:9:00-17:30
晚间阅览室 周二~周五:17:30-21:00 (法定节假日除外),各服务窗口具体开放时间如下:
楼层 | 服务窗口 | 服务时间 |
负一层 | 晚间阅览室 | 周二~周五:17:30~21: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中文过期报纸阅览室 | 周二~周五:9: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
视障人书刊借阅室 | 周二~周日:9:00~17:30 | |
一层 | 南图文创艺术中心 | 周二~周日:9:00~17:30 |
少儿借阅馆 | 周二~周日:9:00~17:30 | |
江苏作家作品馆 | 周二~周日:9:00~17:30 | |
亲子绘本馆 | 周二~周日:9:00~17:30 | |
惠风书堂 | 周二~周日:9:00~17:30 | |
二层 | 中文图书借阅服务区 | 周二~周日:9:00~17:30 |
三层 | 中文陶风采图书及外文图书借阅服务区 | 周二~周日:9:00-17:30 |
中外文报刊借阅服务区 | ||
电子阅览广场 | 周二~周日:9:00 ~ 17:30 | |
四层 | 国学馆 | 周二~周日,9:00~17:30。历史文献原本提供时间:周二~周六,9:00~11:00,13:30~16:30。 |
科技查新中心 | 9:00~17: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 |
地方文献、戈宝权藏书与赵瑞蕻杨苡专藏室服务区 | 周二~周日:9:00-17:30 | |
五层 | 和畅文苑(个性化阅读体验馆) | 周二~周日:9:00-17:30 |
馆史馆 | 周二~周四(法定节假日除外), 9:30~11:30, 14:00~17:00 | |
七层 | 典藏文献阅览室 | 周二~周日:9:00~17:30 |
借阅制度
办证须知
一、办证对象与条件
年满16周岁的中国公民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外籍人士凭本人有效护照原件申办南京图书馆读者证。
年龄在7~15周岁的少儿读者,可凭户口簿或身份证原件申办南京图书馆少儿读者证。
年龄在0~6周岁的幼儿读者,可凭户口簿或身份证原件及监护人身份证原件申办南京图书馆幼童读者证。
视障人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和视力残疾证原件,申办南京图书馆视障人读者证。
二、读者证权限
权限 | 功能与使用范 |
中外文借阅证 | 在二、三层借阅服务区内外借南图自采中文书刊共4册、“陶风采”荐购图书4册、附书光盘5张、多媒体光盘2张,外文书1册(借期30天,可续借一次,续借期为30天);在馆内各服务区阅览文献(少儿馆和视障人书刊借阅室除外) |
中文借阅证 | 在二、三层借阅服务区内外借南图自采中文书刊共4册、“陶风采”荐购图书4册、附书光盘5张、多媒体光盘2张(借期30天,可续借一次,续借期为30天);在馆内各服务区阅览文献(少儿馆和视障人书刊借阅室除外) |
阅览证 | 在馆内各服务区阅览文献(少儿馆和视障人书刊借阅室除外) |
少儿借阅证 | 在少儿馆(7-15岁)内外借南图自采少儿图书和合订本期刊共2册、“陶风采”荐购图书4册(借期30天,可续借一次,续借期为30天) |
少儿阅览证 | 在少儿馆(7-15岁)内阅览少儿书报刊 |
幼童借阅证 | 在少儿馆(4-6岁)内外借南图自采幼儿图书和合订本期刊共2册、“陶风采”荐购图书4册(借期30天,可续借一次,续借期为30天);在少儿馆(0-3岁)内活动体验 |
幼童阅览证 | 在少儿馆(0-3岁)和(4-6岁)内阅览和体验 |
视障人借阅证 | 在视障人书刊借阅室内外借盲文书刊2册、多媒体文献2盘(借期60天) |
三、补证退证
1、挂失、补证、重办证
⑴ 请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办证处办理挂失手续。挂失生效后,须将所借书刊全部还清。
⑵ 办理补证手续时,需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及押金收据,先退后办。
⑶ 重新办证读者,需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办理手续。
⑷ 若委托他人办理,代办人需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读者证持有人的身份证原件。
2、退证
⑴ 退证前须清理完所有借阅事项(只退押金)。
⑵ 本人需携带读者证、押金收据及身份证原件到办证处办理退证手续。
⑶ 若遗失押金收据,须先办理挂失,挂失期为3天。到期后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退证(押金)手续。
⑷ 若委托他人办理,代办人需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读者证持有人的身份证原件及读者证。
四、办证时间
全年办理读者证。办证时间为周二~周日:9:00~17:00。
五、注意事项
1、读者证限本人使用,如发现冒用、借用情况,工作人员有权谢绝使用。
2、敬请读者妥善保管读者证,如因保存不当,造成不能使用时,需重新制证,工本费自理。
3、读者领到新证后,可立即在本馆网络终端上或登陆南京图书馆网站,修改读者证初始密码,并防范密码失窃。凡使用密码通过网络终端的任何操作,均视为读者本人的有效行为。
借阅规定
1、读者在馆内各服务区内借阅文献时须出示具有相应功能的读者证,并配合验证。无证读者谢绝进入开架服务区。
2、文献外借期限为30天(盲文书刊借期为60天)。可以续借一次,续借期为30天,超期按0·10元/天·册收取逾期归还违约金。
3、妥善保管读者证,如果不慎遗失,应及时挂失;挂失前造成的损失,由读者自行承担。
4、读者复制馆藏文献资料,必须办理相应的手续,并在馆内指定的场所复制。
5、读者不慎遗失或污损(如受潮、涂划、破损等)馆藏书刊报,应购买相同书刊报赔付,并加收装订费:图书3元,报、刊合订本10元。无法购买相同种类书刊报的,视该书刊报的馆藏性质和出版年份,按书刊报价格的2-5倍收取赔偿费(读者丢失随书附有的光盘、磁盘,按照书价的20%-30%赔偿)。
6、凡撕挖书页或偷窃书刊资料者,一经查实,按书刊报价格的5倍赔偿。情节严重、态度恶劣者,注销本人读者证(押金折抵赔偿费用),并移送公安部门处理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