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政策规划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贯彻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贯彻落实统筹城乡就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贯彻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负责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实施就业援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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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财务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局系统内部审计工作;承担督查督办、安全保密、综合治理、来信来访、政务公开、信息宣传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干部教育培训以及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项目及工作综合研究;承担重要文稿起草工作;负责机关党建、党风廉政、非公党建工作;牵头办理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具体工作;承办区委管理的部分领导人员的行政任免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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