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代表残疾人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开展各项业务和活动,直接为残疾人服务;承担市政府委托的部分行政管理职能,发展全市残疾人事业。
(二)负责团结、带领、教育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引导残疾人发扬乐观进取精神,遵守法律、法规,履行应尽的义务,为国家、社会贡献力量。
(三)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负责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的关系,动员社会力量理解、关心、帮助残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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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残联设4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市政府残工委秘书处)
负责政府接洽、事务管理、公务接待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规划、重要文件、报告起草工作;开展调研工作,为政府救助残疾人提供决策依据和建议;负责会务的组织安排和议定事项的督办;负责文秘、档案、保密、安全保卫和机关财务与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残疾人事业的统计、报表,组织协调残疾人事业的国际交流,办理涉外事务;管理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人事和劳动工资,办理职称评聘,开展干部培训,管理离退休干部;组织开展科研活动,实施信息化、网络化、办公自动化建设规划;负责开展法制工作;承担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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