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责
(一)负责全市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中省关于林业、草原及其生态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拟订全市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建设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林业和草原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普法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全市森林、草原、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的动态监测、评估和管理。指导全市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的相关工作。
(二)组织全市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全市林业和草原重点工程建设、六大重点区域绿化等生态修复工程,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封山育林和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组织指导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负责古树名木保护、林木种子管理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指导全市林木种苗基地建设,开展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调查,负责林木良种选育推广、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管和有关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监管管理林业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组织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检疫和防治工作。开展退耕还林(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承担市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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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秘、公文管理、政务公开、机要、档案、宣传、保密、信访、安全、接待、办公自动化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机构编制、干部人事、财务、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目标责任考核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督促检查局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负责会议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协调督办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负责门户网站建设、管理工作。对全市林业重点工程资金进行稽查监管。负责林业和草原建设项目的组织、申报、审核及监督管理。编制全市林业和草原年度生产计划和固定资产投资建议计划。负责全市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和对外工作。指导全市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的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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