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综合协调机关重要政务、事务;负责党组、理事会和理事长办公会及市残联工作会议的组织安排和拟定事项的督办;负责会机关人事、劳动工资工作;负责信息、统计、文秘、档案、机要、保卫和网络建设工作;负责退休人员工作;负责残疾人组织建设工作;指导县区残联领导班子建设;组织制定并实施残疾人工作者培训计划;联络、教育、培养、表彰残疾人;指导基层残疾人社区残疾人工作和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承担各专门协会的日常工作,指导各县区专门协会工作;承担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二)康复科。组织制定和实施全市残疾人康复工作计划;指导和协调残疾人康复机构的业务工作;开展残疾预防工作;指导残疾人用品开发、供应、服务;指导残疾人康复协会工作,组织开展学术交流;组织康复人才培训。
(三)教育就业科。组织制定和实施残疾人教育工作计划,促进和开展残疾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职业教育、高等中等以上教育和成人教育;负责盲文、手语的研究和推广;制定全市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残疾人组织兴办福利企业;负责残疾人劳动服务网络建设工作;组织实施残疾人康复扶贫。
(四)宣传文体维权科。宣传国家发展残疾人事业的方针、政策、制定并实施残疾人事业宣传、文体、维权工作计划;组织提供残疾人特需读物和精神文化产品,协调残疾人信息交流无障碍工作;管理、发展和组织全市残疾人文化体协的日常工作;开展残疾人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检查督导;组织普法宣传和法律工作人员培训,协助联系法律机构,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和服务;调查掌握残疾人状况;负责无障碍设施建设的政策制定、计划实施和检查验收工作;负责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残疾人的议案、提案;接待残疾人来信来访,指导全市残疾人信访工作。
(五)劳动就业保障服务科。依法组织实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负责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管理;负责残疾人劳动就业监察检查工作;扶持资助残疾人个体从业;发布残疾人就业信息,组织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