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科技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拟订全市科技发展、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全市科技创新体制改革建议和方案。
(二)组织拟订全市科技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五年计划和年度计划;确定科技优先发展的领域或重点行业,提出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和解决办法,促进科技兴市战略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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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分工
党组书记、局长彭平,全面主持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陈春梅,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统战、工会、文明创建、信访、妇联老干、共青团、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科技成果管理等工作,分管办公室、农村科技科、成果科、创新创业服务中心,对口省科技厅战略规划处、政策法规与创新体系建设处(省国防动员委员会科技动员办公室)、资源配置与管理处、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处、重大专项处、农村科技处、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处。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国防科技动员办公室)
负责机关行政工作的协调与综合,负责会议组织、文电处理、文书档案管理;负责机关行政规章的制订和财务、房产等行政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建、纪检监察、组织人事、机构编制、计划生育、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招商安商等工作;负责编制全市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承办市国防动员委员会有关科技动员工作;负责组织参加科技进步考核;负责组织和协调区域间科技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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