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体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相关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拟订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2、研究体育发展战略,协调区域性体育发展,负责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
3、统筹规划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4、统筹规划竞技体育运动项目的设置与重点布局,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竞赛工作,指导运动队建设,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
5、统筹规划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6、拟订体育产业发展规划、政策,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
7、组织开展体育领域重大科技研究、技术成果推广。指导协调运动员文化教育,体育系统高、中等体育教育专业和体教结合工作。
8、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