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编制全区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政务目标并组织实施。
(二)指导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三)负责拟订全区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
(四)统筹协调监督指导调解工作。指导监督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管理司法所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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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分工
天津市河北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分管工作:全局工作。
冯 乐 天津市河北区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工作:分管办公室、政治处、财务科、综合科、行政复议与应诉科。
侯春华 天津市河北区司法局三级调研员
分管工作:协助分管政治处、财务科,联系10个司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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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督查室)。负责机关日常政务工作;承担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办、政务公开、保密等日常事务。负责信访、应急管理、安全保卫、车辆管理、固定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及其它行政后勤保障工作。协调并组织落实信息化网络建设的管理、维护、培训及信息综合保障和应用,牵头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工作。
(二)政治处。负责全系统党建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优秀年轻干部培养。负责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机构编制、劳动工资、人员录用及人事档案等干部管理工作,做好干部任免、调配、考核、奖惩等工作。负责本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定、聘任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做好纪检监察、统战、工会工作。负责出国(境)审批报备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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