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覃塘区司法局内设4个内设股室:
(一)办公室
研究提出司法行政工作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局机关重大政务活动的组织实施和督查督办;协调各股室及直属单位的工作关系;负责综合性文件和报告的起草、审核以及收集、分析、上报,反馈各类司法行政信息;参与和指导司法行政的调查研究;负责外事接待;承担局机关的文电审核和收发运转等工作,指导司法行政信息通讯技术网络建设;制订局机关的行政经费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业务经费使用情况;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和财务管理;管理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电脑、车辆等物资装备;负责局机关后勤服务工作。
(二)法制宣传股
制订全区法制宣传和普及法律常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管理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法制工作;承担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基层工作股
指导管理全区人民调解、司法所、司法助理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负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归口管理;监督、指导律师、公证、法律顾问、法律援助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四)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股
管理指导全区依法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和刑满释放后继续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员的教育、改造工作;指导全区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