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贵港市港北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文化、体育、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统筹规划全区文化体育旅游事业发展。负责推进文旅体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指导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监管文旅体市场经营秩序,依法开展高危险性体育项目、互联网上网服务等行政许可审批。组织协调重大文旅体活动,指导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发展,推进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管理所属事业单位包括图书馆、文化馆、文旅融合发展中心,承担相关预算编制与绩效目标管理。
人事管理
该局实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制度,2020年度考核结果显示,万桂娟同志获评优秀等次,韦淑妹等5名同志获评合格等次。2025年开展编制外工作人员招聘,计划录用2名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人员,专业方向以旅游管理、汉语言文学为主,建立候录库储备合格应聘者。人员招聘流程包含资格审查、面谈考察等环节,重点测试文字能力与综合素养。
财政信息
2024年部门预算总额2024万元,公用经费22·40万元,同比增长10·13%。三公经费预算0·30万元,同比减少48·28%,主要压缩公务接待支出。下属事业单位运行经费6·97万元,重点保障新成立的文旅融合发展中心人员支出。实施19个绩效管理项目,安排资金48·956万元用于老年体育协会专项经费、驻村工作补贴等支出,设定考核合格率超90%的绩效目标。
行政许可
2025年6月核发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2份,许可广西贵港起航体育有限公司与广西兴洲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经营游泳项目,有效期分别为5年。审批过程中严格执行现场勘查制度,核查体育设施安全标准与救生员配备数量,250平方米以下泳池需配置3名救生员。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审批实行5日内现场核查,重点查验场所位置与周边环境,严格执行中小学周边200米禁设规定。所有行政许可均通过政府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