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制订全区法制宣传、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依法治理工作。
(三)指导、监督全区的律师、公证、法律顾问工作;综合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
(四)指导、监督全区人民调解、司法所建设和基层法律服务;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五)指导、监督全区社区矫正、刑释解教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帮教工作。
(六)指导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法制建设工作。
(七)指导、监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计划财务等物资装备工作。
(八)指导、监督全区法律援助工作。
(九)指导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理论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管理局机关、司法所和直属单位的人事工作。
(十)承办覃塘区人民政府和市司法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