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号主体介绍泰州市民政局介绍
企事业单位信息来自互联网,当前信息最后更新时间截止于2025年7月。
泰州市民政局是泰州市人民政府正处级工作部门,依据《江苏省机构改革方案》设立,内设办公室、社会组织管理处等11个职能处室,行政编制26名,现任局长为常冬海。该局负责统筹推进全市社会救助、基层治理、社会福利等民政事务,涵盖社会组织管理、养老服务、儿童福利保障等15项核心职责。
近年来,该局通过内设机构调整增设老龄工作处,优化应对人口老龄化职能,并先后获评“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先进集体”“江苏省文明单位”等称号。2024-2025年间持续推进“美味颐养”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困境儿童多元关爱机制及殡葬改革督导工作,同步加强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和专项资金管理。其政务公开工作通过门户网站与新媒体平台常态化开展,2024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7件。
主要职责
(一)拟订全市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有关规范性文件,并且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全市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监督检查。承担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三)拟订全市社会救助政策,统筹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督查督办、新闻宣传、绩效管理等工作。承担民政信用体系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工作。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组织拟订民政工作规范性文件。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依法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指导全市民政系统法治建设。承担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和相关文稿起草工作。承担民政行业标准化建设工作;
人员编制
市民政局机关行政编制26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4名;科级领导职数18名,其中处长(主任)11名,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正科职)1名,副处长(副主任)6名。
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其他事项
本规定由市委、市政府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所获荣誉
2020年12月15日,入选2019-2020年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名单。
2021年8月25日,被列入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先进集体拟表彰名单。
2021年9月17日,被授予“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2022年1月,入选2019-2021年度江苏省文明单位候选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