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有关司法行政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本区有关政策,结合我区实际,拟定有关司法行政工作规范性文件;制定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指导管理全区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
(三)拟订全区法治宣传与普法教育的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乡(街道)、各部门、各行业法治宣传、依法治理工作;承担区普法办的日常工作。
(四)指导监督全区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工作。
(五)指导管理全区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六)监督管理全区法律援助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工作。
(七)负责依法行政和信息化建设。
(八)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