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拟定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落实人力资源流动办法,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定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就业援助制度和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制度;拟定全区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牵头拟定高校毕业生就业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拟定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措施。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落实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规定和管理办法;落实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办法;拟定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管理规定;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报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建议草案;落实社会保险基金投资政策。
(五)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定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负责落实全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健全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负责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并监督执行。
(七)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组织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规定;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落实博士后管理办法;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八)综合管理全区引进国外智力、赴国(境)外培训和留学人员来我区工作。负责落实引进国外治理规划,编报引进国外智力专项经费预算,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区出国(境)培训项目及人员的审批、审核、备案和来我去外国专家爱的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重点出国(境)培训项目和聘请外国专家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我区工作或定居规定;管理费教育系统公派留学工作;指导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对外交流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办法和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培训工作;指导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十)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工作,贯彻实施公务员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相关配套政策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相关配套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和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国家荣誉制度,拟定政府奖励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办理区政府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工作人员的手续和区政府任免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
(十一)负责落实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援建地区、重点建设项目人员安置政策。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农民工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三)负责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办法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拟定取消非法使用童工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规定、办法;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
(十四)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1 | 综合办公室(政策法规科,人事科) |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人事、政策法规、信息、督查、党团、信访稳定等工作 |
2 | 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管理科(人才科) | 负责公务员管理、考录、事业单位人员招聘、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考核备案,人才综合管理工作 |
3 |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 负责职称、职称考试、继续教育培训、录用调配等工作 |
4 | 规划财务科 | 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财务规划等工作 |
5 |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公室 | 负责依法组织处理全区劳动人事争议;负责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审查和劳动合同鉴证等工作 |
6 | 社会保险科 | 负责企业职工退休申报、审批,全系统信息系统的管理维护等工作 |
7 | 基金监督科 | 负责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管监督工作 |
8 | 档案管理中心 | 依法管理干部人事档案;及时收集、鉴别和整理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按规定办理干部人事档案的查阅、借阅和转递工作 |
9 | 劳动监察大队 | 负责贯彻落实全区劳动保障监察办法并组织实施,协调劳动者维权等工作;负责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材料审核申报等工作 |
10 | 区外国专家局 | 负责全区引智成果的引进、推广和引智示范基地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全区聘请国外专家项目的申报等工作 |
11 | 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 经办人力资源服务业务,承办局交办的行政业务 |
12 | 保险处 | 经办各项社会保险业务,承办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工人退休审批等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