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历程
2023年10月15日,泰安市教育局发布致全市校外培训机构告知书《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于2023年10月15日正式施行,请全市各校外培训机构认真学习并对照《办法》的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开展培训业务,保障青少年儿童健康成长。
主要职责
(一)研究制定全市教育系统党的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对全市教育系统党的建设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市委提出意见和建议,在职权范围内对有关问题作出决定。
(二)负责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工作。指导全市教育系统思想政治建设以及学校德育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工会、团委、妇委会等群众团体工作。做好驻泰高校思想政治、意识形态、维护稳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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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领导
职务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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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教育工委常务副书记,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二级巡视员 | 鞠允平 |
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 刘旼 |
市委教育工委委员,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 张衍新、王家民 |
市教育局党组成员,泰安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党支部书记(正县级) | 王传民 |
市教育局副局长 | 朱宗操 |
市教育局总督学(副县级) | 杜平、王亮 |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挂政策法规科、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秘书处牌子) 负责人:张强
1·综合协调机关事务,安排和处理日常事务。负责全市教育综合性工作会议、局(委)会议和重大活动的统筹组织工作。
2·负责起草综合性文稿,参与重要政策文件的起草论证、教育重要决策和重点问题的调研。拟订局(委)年度工作计划,起草局(委)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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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
(一)泰安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1·贯彻执行上级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规定;负责落实全市国民教育系列招生工作意见;协助基教科、职成教科做好普通高中和职业学校的招生工作。
2·按照省招生办公室部署,采集考生信息,组织全国、全省统一的普通大中专、成人高校及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报名、考试、政审、体检、阅卷、录取、档案管理等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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