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能架构
依法承担以下核心职能:
刑事案件侦查、审查批捕及提起公诉
民事行政诉讼法律监督
公益诉讼案件办理
监管场所执法活动监督
控告申诉举报受理
内设机构包括第一至第六检察部、综合业务部等7个业务部门,以及办公室、政治部等3个行政部门。
工作机制
2006年推行三项改革机制:
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简化办案流程,缩短诉讼周期,获最高人民检察院肯定并在深圳市政法系统推广
量刑辩论程序改革:允许控辩双方就量刑建议展开辩论,经验被广东省检察院在全省推广
执法办案风险评估机制:系统性评估案件办理风险,获上级机关专项通报肯定
财政保障
2023年部门预算显示:
支出结构:公共安全支出7109万元(占比70·3%),其中行政运行3811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002万元
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5845万元,包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
装备更新: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19万元用于更新超期服役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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