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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检察院

平台属性:微信公众号
所属地区:广东深圳市宝安区
公众号ID:SZ_BAJCY
公众号分类:未归类
关于公众号: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的责任主体为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检察院,公众号主要(内容/服务)是展示工作亮点、工作举措、队伍建设等情况,提供案件查询、预约阅卷等服务。

开发/运营主体: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检察院

关于主体: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检察院是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的检察机关。

最后更新:2025-7-5 关于更新时间TIPS:“更新时间”是指本页信息来源的截止时间,包括公众号的图片/文字介绍、公众号所属企事业单位的介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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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号主体介绍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检察院介绍

企事业单位信息来自互联网,当前信息最后更新时间截止于2025年7月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检察院是由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检察院开发/运营的微信公众号。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检察院是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的检察机关,1993年元旦正式成立,现为全省案件量最大的基层检察院,曾管辖宝安区及原龙华、光明新区。其前身为1956年6月成立的宝安县人民检察院,历经1976年撤销、1978年恢复,1979年随宝安县改设深圳市调整为深圳市人民检察院,1982年重建宝安县人民检察院。1992年12月经最高检批准分设为宝安、龙岗两区检察院。

该院先后获评全国“人民满意检察院”“模范检察院”“先进检察院”等称号,并多次成为全国检察机关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及文明接待室。近年开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公益诉讼等专项工作,联合多部门推动法治宣传及检务公开,持续优化案件管理机制与便民服务。工作报告在知识产权保护、检校合作等领域取得新进展。

历史沿革

宝安区检察院的前身是宝安县人民检察院,创建于1956年6月,1976年被撤销,1978年恢复。1979年因宝安县改为深圳市,同年宝安县人民检察院改为深圳市人民检察院。1980年8月,深圳经济特区正式成立。1982年重新组建宝安县人民检察院。1992年1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撤销宝安县人民检察院,设立宝安区人民检察院和龙岗区人民检察院。宝安区人民检察院于1993年元旦正式挂牌。

领导分工

姓名职务
姚文斌检察长
荣东久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熊峰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
潘少晖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黄晓山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张萍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王文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参考资料:

所获荣誉

建院以来,先后获得全国“人民满意检察院”、全国第五次“双先”会“模范检察院”、全国“基层检察院业务示范院”、全国“严打”整治斗争先进集体、全国先进检察院、检察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等荣誉称号, 在全国检察机关“基层民行检察工作推进年”专项活动中被评为先进基层检察院,蝉联两届“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四届“全国检察机关派驻监管场所一级规范化检察室”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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