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民健康政策和卫生健康法律、法规、规章、标准。拟订卫生健康工作规范性文件。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编制卫生健康发展规划、区域卫生健康规划和医疗卫生机构设置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开展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实施健康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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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信息、政务公开、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后勤、网络舆情处置、新闻宣传等工作。拟订卫生健康发展规划、区域卫生健康规划并组织实施。协助局领导协调、督查综合性工作,组织起草综合性材料、重要文件,负责人大政协建议提案、领导重要批示件督办工作。牵头负责健康上虞建设。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挂人事科牌子)。牵头承担并指导系统党建工作。负责全区卫生健康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拟订全区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管理。负责系统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资管理、人事档案管理、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等工作。组织开展卫生健康领域的国(境)外合作交流、援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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