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规定,其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工运方针,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全国总工会、省总工会的工作部署,贯彻执行市工会代表大会和全委会确定的任务和作出的决议。
(二)依照《工会法》等法律和《中国工会章程》,组织和指导全市各级工会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进一步突出和履行维护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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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概况
宿州市总工会是宿州市各级工会的领导机关,受中共宿州市委和安徽省总工会的领导。目前宿州市总工会第五届委员会由57名委员组成,设主席1人、副主席3人、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1人,常务委员17人。宿州市总工会机关内设部室8个。市总工会所属区、县工会5个。全市基层工会委员会8081个,会员73·2万人,其中农民工会员35·5万人。初步形成了与城乡统筹发展相适应的工会组织新体系、社会化维权新格局和工作新机制,全市工会工作迈上了新台阶。
单位领导
张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
高纯宇:(党组书记、副主席)
田庆永:(二级调研员)
刘冰:(党组成员、副主席)
陈树直:(党组成员、副主席)
周平:(党组成员、经审会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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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荣誉
2014年12月,获得“安徽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2017年6月20日,宿州市总工会获得安徽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的“第十一届安徽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2020年6月,被授予“第十二届安徽省文明单位”称号。
2020年11月,被授予“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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