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划,制定全市统计政策、规划、基本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拟订有关统计工作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指导全市统计工作。
(二)按照国家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核算制度,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市及县、市、区国内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全市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各地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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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统计局设10个内设机构:
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督促检查局机关工作制度的执行情况;承担政务信息、综合治理、保密和信访工作;负责局机关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局机关政务工作;负责全市统计系统网络信息管理发布及电子政务工作;负责外事接待工作;调查研究统计工作的重大问题及对策,草拟全市统计改革方案、工作计划和工作文件;负责统计资料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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