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部署、指导、监督、检查全市公安工作;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二)指导、协调全市公安机关应急管理、抢险救援工作和社会公共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三)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侦查工作,协调处理或直接侦办全市重大刑事犯罪案件及重大经济犯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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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分工
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兼):冯艳伟
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陈麒巍:负责市公安局常务工作,分管情指中心、科通处、警务保障处,联系、网安支队、智慧警务中心、船山分局。
党委委员、副局长陈良:分管刑侦支队(刑科所)、禁毒支队、森警支队、食药环支队,联系安居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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