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改革
2018年,三明市组建市自然资源局。将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规划局的职责,以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参与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职责,市水利局的水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市农业局的草地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市林业局的森林、湿地等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等整合,组建市自然资源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机构规格为正处级。
机构职能
(一)根据授权,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履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组织贯彻执行国家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法律、法规,在立法权限范围内,起草并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地方性法规、规章。
(二)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落实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指导全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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