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及北京市关于市政管线及附属设施、市容环境卫生、城市环境建设、水务、交通、燃气、供热、煤炭、电力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研究拟订本区市政、市容、环境、水务、交通等城市管理方面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对本区城市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组织协调、指挥调度、专项整治和检查评价。负责本区市政基础设施、市容环境卫生、再生资源回收、水务、交通、供热、燃气、煤炭、电力等行业管理。监督实施相关行业标准和规范。负责市容、水务、城市道理养护等方面的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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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领导
徐伟超:北京市石景山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水务局局长、交通委主任
刘永升:北京市石景山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二级调研员
庞晨潮:北京市石景山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党组成员、驻区城市管理委纪检监察组组长
柯军:北京市石景山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三级调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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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党建工作科(主体责任办公室)
电力煤炭管理科
道路设施科
市政工程建设管理科
交通综合科(交通战备办公室)
供排水管理科(节约用水管理办公室)
河长制工作科(水资源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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