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佛山市顺德区市场安全监管局机构概况
(一)办公室(加挂信息中心牌子)
综合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制订局机关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文秘、档案、保密、行政后勤、新闻宣传、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财务并监督管理下级部门及所属单位的财务活动;组织管理局属国有资产;承担市场安全监管的电子政务建设,负责业务系统的应用开发、网络和数据维护;负责本系统工作人员的计算机技术专业培训;为党政机关提供企业登记资料,面向社会提供市场安全监管信息咨询和发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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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属行政机构
(一)综合执法分局
成立综合执法分局,将经济检查执法、技术监督稽查执法、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文体旅游市场综合执法、食品安全和农业执法等整合成为一个综合执法部门,下设综合执法一支队、综合执法二支队、综合执法三支队、综合执法四支队、综合执法五支队。五个支队均实行网格化综合执法管理,每个支队管理两个镇街。它们的职能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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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机构
各镇(街道)设置市场安全监管分局,为区市场安全监管局的派出机构,依法承担有关市场安全监督管理各项工作。
市场安全监管分局内设办公室、登记管理股、综合执法股、市场安全监管股,各股室职能如下: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分局日常工作。负责制订分局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分局文秘、新闻宣传、调研、信访、统计、档案、保密、公章使用管理、人事管理、纪检、监察、行风建设、廉政建设、党群、工青妇、计生、福利、行政后勤及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组织工作;执行上级财务管理的决议、决策;负责分局的涉及法律、政策事务。法律文书的草拟审查和处罚案件的审核;组织开展执法监督和行政处罚案件的听证工作,承担、参与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指导开展法制宣传、培训工作;组织实施执行责任制,落实法制工作;承办咨询举报中心交办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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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靠单位
消费者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负责消费者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宣传国家有关消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指导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开展国民消费教育,引导消费者合理、科学消费;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并进行调解工作;建立和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网络体系;帮助、促进企业、行业诚信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人员编制
区市场安全监管局行政编制96名,行政执法专项编制67名(其中:经济检查行政执法专项编制20名,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专项编制15名,文化市场行政执法专项编制10名,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专项编制22名),基层分局行政编制224名。局长1名由区政府副区长或政务委员兼任,常务副局长1名,副局长4名,局务委员8名;正副科长(主任)37名;综合执法分局下属正副支队队长14名;基层分局正副局长40名,正副股长(主任)80名。
主要职责
区市场安全监管局负责全区产品生产流通质量监管、食品安全监管、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文体旅游市场监管、农业市场监管工作,具体职能如下:
(一)负责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外商投资企业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管,依法组织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负责个体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服务和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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