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办公室(河湖长制改革科)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党群、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机关绩效管理和文化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队伍建设、老干部等工作;指导全区水务行业人才工作和职工队伍建设。负责编制区级水务部门预算并监督执行;负责区级水利资金的使用及监督管理;指导水务行业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提出有关水务价格、收费、基金、信贷的建议;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财务管理,指导水务系统财务会计工作;督促检查水务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和重要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负责所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承担区全面深化河长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河长制工作的组织实施,研究制定相关管理规定,安排年度工作任务;督促总河长、河长确定事项的落实,对河长制工作和河长履职情况进行检査、评价、考核,协调处理跨行政区域河道相关河长制工作;承担河长制培训、宣传、信息工作,建立河长制管理信息化系统;指导全区水环境治理。
行政执法科
开展宣传贯彻水法规活动,依法保护水、水域、水工程和其他有关设施,维护正常的水事秩序,依法对水资源管理、水工程管理、河道管理、防汛管理的违法、违章行为进行监察,协助做好对违反水法规的行为依法作出行政裁定、行政处罚或采取其他行政措施,配合司法机关查处水事治安、刑事案件,负责建立水政监察工作制度和培训制度,组织水政监察人员的业务培训。
规划建设科(农村水利科)
组织拟订全区水务发展规划,组织编制全区水务综合规划、专业规划、专项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区际边界水务规划协调;拟订水务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重大水务项目建设的统筹、协调和推进等工作;组织指导有关防洪论证工作;按规定组织编制、审核和审批水务项目规划同意书、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报告及概算等;配合做好重大项目的移民安置工作;承担水务统计工作;组织编制水务科技、水务信息化发展规划;负责水务科技项目和科技成果管理工作,组织水务科学技术研究、技术引进和技术推广;组织指导水务行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的实施工作;组织开展水务科技和水务信息化工作;组织开展水务行业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组织指导全区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圩区建设、节水灌溉、农村河道疏浚整治和生态河道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开展水土保持工作;协助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指导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水土保持监测和信息化应用工作,组织全区水土保持监测网络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全区水土流失调查、动态监测预报并公告。
综合监管科
组织拟订水行政工作意见和规定,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和公平性审查、备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有关水务改革与发展的政策研究;指导法治水务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指导镇(街道)行政执法工作;承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指导水务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和普法宣传工作,根据法律法规、国家、省和市有关文件以及江苏省部门行政权力清单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相关工作;指导全区水务行业政风行风和便民服务工作。组织实施水务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承担水务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水务行业安全管理规程规范的实施工作;负责区级水务工程管理单位和重点建设项目的安全监管;配合重点水务工程建设项目督查工作;组织或参与重大水务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区重点水务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及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区重点水务工程建设的验收;指导水务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水务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
水资源与供排水科
承担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协助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负责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按规定提出饮用水源地设置方案;负责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和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依法收取水资源费等规费;参与编制水功能区划和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工作;对江河湖泊和地下水实施监测,发布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和水资源公报。组织拟订全区节约用水政策,指导全区节约用水工作;编制并协调实施节约用水计划,监督实施行业用水标准、用水总量、用水效率控制和定额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全区节水型城市、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节水工作;指导城镇污水处理回用等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工作;负责全区供水行业监管和城乡饮水安全,协助编制全区供水规划;协助督査区级供水设施建设;负责全区供水工程及设施运行的监管;承担供水调度及监督实施工作;指导全区供水特许经营工作;负责全区蓝藻打捞工作;负责水源地日常监测;指导供水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排水行业管理,协助编制全区排水专业规划;参与污水处理费规划和价格调整工作;依法收取污水处理费等规费;协助督查区级排水设施建设;负责区级排水工程及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的监管;承担排水调度及监督实施工作;负责全区城乡生活污水治理管理工作;指导全区控源截污、雨污分流和黑臭水体整治工作;负责区级排水综合协调工作;指导排水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城区排水防涝工作;协助做好初期雨水污染治理工作;协助水环境治理工作。
河湖工程管理科
组织指导全区水利设施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指导全区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指导骨干河道、湖泊的开发、治理和保护;负责水利工程的确权划界工作;实施河湖生态流量水量调度管理;负责区级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协助编制河湖保护规划;组织指导退圩还湖工作。组织编制水利工程运行调度规程,指导泵站、堤防、水闸等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组织实施水旱灾害防御和水量调度工作。组织指导全区河道养护管理工作。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