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服务
开馆时间
办证 | 周一 | 13:00-16:00 |
周二至周日 | 9:00-16:00 | |
总服务台低幼室 | 周一 | 13:00-17:00 |
周二至周五 | 9:00-18:00 | |
周六至周日 | 9:00-17:00 | |
综合阅览室中小学生阅览室 | 周二至周五 | 9:00-18:00 |
周六至周日 | 9:00-17:00 |
读者须知
一、开放部门及设施:
一楼:24小时自助还书处、低幼室(内设故事屋、玩具区、幼儿数字阅读区)(适合6岁以下学龄前儿童,家长必须全程陪同)
二楼:中国五代儿童文学作家专题区、家教专题区(适合中小学生及家长)、报刊区、盲障阅览区、多媒体阅览区、数字体验室
三楼:中小学生阅览区(适合中小学生及家长)
二、办证、补证、退证:
1、14周岁以下的中国公民和外籍人士可申请办理“一卡通”少儿证,每人限办1张,使用有效期限截止到持卡人16周岁止(持有上海中小学生电子学生证的小学、初中学生,可持电子学生证借还图书)。
2、“一卡通”少儿证无工本费,押金人民币100元(退证时返还)。
3、办证需少儿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社保卡<含少儿身份证号码>、身份证、户口簿、外籍护照等)。
4、退证需持“一卡通”少儿证,至原办证馆办理退证手续。读者须还清少儿证上所借图书,并缴清逾期费或赔偿费,方能办理退证手续。
5、少儿证遗失,需及时到本馆或本市其他已开通少儿“一卡通”服务的公共图书馆办理挂失手续,也可登陆“上海图书馆——我的图书馆”进行网上挂失,办理挂失手续前发生的各类外借或违规行为由读者本人承担。
6、少儿证补办须带办证时提供的户口簿、社保卡等有效证明原件,至本馆办证处补办,须缴纳10元工本费。
三、书刊借阅规则:
1、本馆图书、报纸期刊实行开架管理。报纸期刊仅限室内阅览,图书可外借(部分图书仅供阅览)。
2、阅览图书无需证件,外借图书需凭“一卡通”少儿证或电子学生证。
3、少儿证每次限借10册,借期28天。每册图书可续借1次,续借期28天。请至自助借还机或服务台办理。也可以选择网上续借,不提供电话续借服务。
图书逾期归还,按每册每天0·2元收取逾期费。持有逾期书刊或逾期费未缴清的读者,须归还书刊并缴清逾期费后才能继续借书或使用续借功能。
四、书刊污损、遗失赔偿规则:
1、凡由于读者使用不当,造成书刊资料破损、毁坏、遗失的,须按以下规定赔偿:
(1)图书、报刊污损赔偿:如发现读者在所阅书刊上勾画、圈点、批注、涂抹、撕裂、裁割等现象,程度较轻且不影响使用的,每册赔偿20元;程度严重且影响使用的,按图书遗失赔偿办理。
(2)图书遗失赔偿:凡读者遗失所借图书,应立即到馆告知,并接受赔偿处理。办法一:读者可自行购买同一isbn的书刊赔偿,并支付文献加工费人民币10元。办法二:在规定借期内无法赔偿原书的,须按书刊资料的原价赔偿,并支付书刊资料的保存管理费和加工成本费。书刊加工成本费按每册10元收取。如果遗失图书超出规定借期,还应支付相应的逾期费。拒不履行赔偿义务的,则将用办证押金折抵赔偿费用。
2、凡发现读者偷窃书刊的,除对该读者进行思想教育外,视认识态度情况,按图书原价的2~5倍进行罚款。认识态度恶劣,除按上述办法赔偿外,将不良信息记入读者诚信档案,12个月内不得享受本馆提供的各项服务。
3、读者在未对遗失图书、偷窃书刊做出赔偿期间,所持少儿证停止使用。
五、注意事项:
请读者熟悉并遵守本馆各阅览室规章制度(详见各阅览室公示)。
进馆小读者需由家长对其行为进行规范和管理,学龄前儿童须家长全程陪同。
请勿将箱包、婴儿车、滑板车等物品带入本馆。
请保持阅览区域安静,不在室内打手机、喧哗、嬉闹、奔跑、躺卧等。
请保护环境卫生,不在馆内饮食。
请自觉爱护书刊,不在书刊上涂画、批注、撕剪、污损图书。
发现书刊有缺页或污损等情况的,应及时向工作人员说明,并由工作人员加盖标记章再借阅。
未经办理手续不得擅自将书刊携出借阅区,违者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图书馆管理规定处理。
请爱护公物,遵守公共秩序,共同营造良好的阅读环境。
如有疑问或其他需要,请及时联系服务台工作人员。
便民服务措施
一楼大门口:24小时自助还书机
一楼低幼室门前、二楼中楼梯通道处:寄包柜
一楼总服务台:1、提供针线盒、创可贴、风油精、红药水、棉签、医用胶带
一楼总服务台:2、失物招领
二楼、三楼茶水区:饮用水
各楼层服务台:放大镜、笔、便签纸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