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湖北省农村扶贫条例》和《湖北省扶持老区建设条例》;拟订全市扶贫开发和老区建设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拟订全市扶贫开发和老区建设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指导全市扶贫开发和老区建设工作,协调和推动解决扶贫开发和老区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三)负责扶贫专项资金项目审核;会同市财政局、市发改委等部门考察、论证、筛选、审核扶贫信贷项目、外资扶贫项目和其他扶贫项目;负责对财政扶贫和老区建设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和督办落实,并组织年度绩效考评;协调有关部门管好用好各类扶贫资金;负责建立扶贫开发项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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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设5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
负责办机关日常工作、内外协调工作和行政管理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安全保密、信访接待、起草领导讲话和综合性材料等工作;负责扶贫系统信息化建设及电子政务工作;负责办机关机构编制和人事工作;负责机关党支部的日常工作;负责办机关退休干部工作;负责办机关简报编发、信息报送和宣传调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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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调整
(一)增加建立扶贫开发项目库的职责。
(二)增加组织开展对农村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工作的职责。
(三)增加对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技能培训的“雨露计划”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的职责。
(四)增加组织实施城区农村扶贫开发的职责。
(五)加强对扶贫开发和老区建设工作统筹协调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