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就本市大政方针以及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中的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进行协商和就决策执行过程中的重要问题进行协商。(二)完善各项会议制度,规范会议程序,提高会议质量,提高政治协商水平。(三)根据形势、任务和党委政府统一部署,安排协商活动,召开专题协商会、协商民主会、专题座谈会、情况通报会、意见听取会、工作研讨会和学习座谈会等。加强港澳台侨和海外联谊活动,推动对外交往工作。(四)有效履行民主监督职责,发挥好协调关系、汇聚力量、建言献策、服务大局的作用。通过意见、建议等方式对国家法律法规的实施、河北省以及本市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工作进行政治监督。完善民主监督机制,畅通民主监督渠道,建立健全知情、沟通制度,将民主监督寓于委员提案、进行视察、参与工作检查等活动中,提高民主监督质量和成效。(五)组织、鼓励和引导委员深入实际、走向基层、贴近群众开展视察考察,通过建议案、提案等形式进行监督。通过参加党委政府组织的调查和检查活动实施监督。(六)对政协委员和参加政协的各党派团体以及各专委会(提案者)的提案进行审查立案,立案后交承办单位办理,适时通过协调、沟通、座谈、视察等形式进行督办。完善提案审查、办理和反馈机制,做到提案程序更加规范,制度更加完善,提案质量和办理质量不断提高,政协履职作用更加突出。(七)通过对本市重大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进行协商讨论,以调研报告、建议案或其他形式,向市委、市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发挥政协作为扩大社会各界有序参与的重要渠道作用,探索开展活动的新方法新途径,充分调动委员参政议政积极性,向市委、市政府提出高质量的建议案。(八)选择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综合性、全局性、前瞻性的课题,在市委和市政府有关单位密切配合下,深入调查研究,开展咨询论证、提出意见建议。通过调研课题就市委、市政府关注的问题,提出客观、有价值、有分量、有影响的意见建议,促进决策民主化和科学化。(九)利用政协自身包容各界、联系广泛、人才聚集的优势和特点,了解和反映社会不同阶层、群体的愿望和要求,将分散在民间、基层有识之士的真知灼见反映给决策单位。通过界别渠道密切联系群众,反映社情民意,努力做到协调关系、化解矛盾、理顺情绪,增进社会各阶层不同利益群体的和谐和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