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水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深办发〔2019〕39号),深圳市水务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局级。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水务发展规划和政策,拟订水资源、防洪排涝、农田水利、供水、排水、节水、水土保持、污水处理及回用、再生水利用、海水利用等专业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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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领导
姓名 | 职务 | 工作分工 |
---|---|---|
胡嘉东 | 党组书记 | 主持局党组全面工作。 |
沈凌云 | 局长 | 主持局行政全面工作。分管局审计处。 |
赵彬斌 | 党组成员、副局长 | 分管建设管理处,市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市水务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市水务工程造价管理站)、市北部水源工程管理处、市公明供水调蓄工程管理处、市观澜河流域管理中心。 |
黄海涛 | 党组成员、副局长 | 分管局河湖工作处、水旱灾害防御处、水污染治理处,市排水管理处,市水文水质中心、市深圳河湾流域管理中心(市治理深圳河办公室)。 |
陈春浩 | 党组成员、副局长 | 局办公室、规划计划处、河湖工作处、水旱灾害防御处,市智慧水务综合指挥调度和保障中心、市水文水质中心(省水文局深圳水文分局)、市东江水源工程管理处、市东部水源管理中心、市龙岗河坪山河流域管理中心,局工会。联系市水务学会。 |
参考资料: |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调研、综合文稿起草、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作。
二、规划计划处。组织编制全市水务发展规划及综合规划,牵头管理水务专业、专项规划的编制和审批。组织水务发展和改革重大专题研究工作。负责水务建设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初步设计的合规性审查、技术审查及投资审核。依法统筹全市水务政府投资项目年度投资计划和投资完成情况,组织申报市本级水务建设项目投资计划。承担水务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工作。承担河道堤防维护费征收管理工作。指导全局财务管理工作。承担综合统计工作。组织市级重大水务工程项目技术路线及国内外先进水务治理技术的论证。承担重大水务工程项目技术方案、水务前期工作技术方案评审工作。负责水务科技、信息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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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属机构
一、直属行政单位
(一)深圳市排水管理处
负责制定全市排水监督管理方面的政策、标准及有关规范;组织编制排水专业规划;负责全市污水处理费的征收管理工作,制定运营服务费的支付标准;负责全市污水处理的特许经营授权,监督管理全市排水设施运营企业,并对其日常运营维护服务质量进行考核;负责特区内排水设施验收、建设项目施工方案审批、拆迁或移动排水设施审批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各区排水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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