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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观山湖区生态文明建设局

内设机构

办公室

负责综合协调和处理机关日常政务工作,制定并组织执行机关年度工作计划和各项工作制度,起草重要文稿;负责文秘、政务、督办、会务、机要、档案、信访、综治(维稳)、信息、计划生育、后勤行政管理和目标管理工作;组织办理议案提案;负责宣教能力建设工作;负责全区生态文明企业、机关、学校、医院、社区、村寨和教育基地等创建工作;承担有关新闻发布工作;负责编制部门预算、决算;承担机关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对所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进行监管;会同财政部门做好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农业、水利、节能减排、循环经济、水资源保护、林业、园林、防治水土流失等专项资金和基金的管理和使用。

规划科

负责拟定全区生态文明建设总体规划及相关专题规划;指导城镇空间布局、产业发展布局及生态安全布局;负责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相关工作,开展生态文明建设指标体系分析评价工作,建立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责任制,制定完善生态文明建设绩效考核办法;负责全区生态文明建设各项工作的督查检查拟定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林业绿化、农业水利、节能减排、循环经济等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对生态文明建设重大决策、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实施方案进行可行性研究;负责项目规划前期协调及审查;负责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循环经济、防止水土流失、林业绿化、农业水利的技术指导;负责生态文明建设重大技术课题的研究、论证;开展新型环境风险、生态风险评估;组织实施生态补偿制度;负责提出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林业绿化、农业水利、节能减排、循环经济、水土流失、生态修复等重大项目投资规划和资金安排的建议并实施。组织起草有关生态文明建设地方性规章制度、实施办法;负责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相关工作,开展生态文明建设指标体系分析评价工作,建立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责任制,制定完善生态文明建设绩效考核办法;负责全区生态文明建设各项工作的督查检查;负责指导行政许可和行政执法工作;承担本部门制发的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报备工作;承担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工作。组织完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耕地林地绿地保护制度、水资源管理制度、生态补偿制度、环境保护制度等生态文明制度;对生态文明建设重大决策、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实施方案进行可行性研究;负责项目规划前期协调及审查;负责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循环经济、防止水土流失、林业绿化、农业水利的技术指导;负责生态文明建设重大技术课题的研究、论证;开展新型环境风险、生态风险评估负责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和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等地方性规章制度。

污染防治科

组织实施污染源限期治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登记、预审;组织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承担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组织拟定和监督实施区域污染防治规划;指导城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的综合处置工作;承担办理可用作原料的废物进出口许可工作;负责污染源普查工作;开展环境监测管理工作;调查评估环境质量状况并进行预测预警;负责全区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的有关工作;承担辐射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全区水污染防治和水环境保护工作;指导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工作;承担区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承担开发建设区域规划、行业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对审批的建设项目竣工后环境保护达标情况进行验收;对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监督管理全区水污染防治和水环境保护工作;做好百花湖水源保护和治理工作;组织编制和实施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规划;负责全区水环境质量管理,实施水质考核制度;组织实施涉水污染源限期治理管理制度。

资源管理科

指导林业管理工作,做好天然林保护工程、退耕还林工程、防护林工程等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建设。指导各类公益林、林业产业发展和商品林培育、花卉建设生产和林场(苗圃)、种苗基地建设管理工作;组织拟定全区森林资源可持续发展的政策措施和技术规程,指导编制森林采伐限额和森林经营方案;承担林地林权管理工作,监督林地征用、占用和林地开发利用工作,承担依法审核、审批林地征用、占用和临时占用手续的申报工作;负责指导和监督管理林木凭证采伐、运输与经营加工工作;指导农村林地林木承包合同纠纷仲裁;指导全区林业、园林行政执法工作;监督查处林业、园林行政案件;指导林业改革;指导林业有害生物的预测、预报、防治和检疫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开展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与评估和统计工作;指导全区公益林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区森林防火工作;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封山育林的检查验收。负责执行国家省、市、区水利、水政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具体从事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防汛抗旱、水源保护等。指导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工作。指导全区农业生态发展工作;拟定全区农业生态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具体从事农业技术推广、种子管理、植保植检及农药监督管理、农村经济经营管理、蔬菜产业发展;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监督动物的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拟订本行政区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协助组织实施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工作;农机安全管理、监督、推广等工作;负责从事农业行政执法工作。统筹实施全区重大生态修复工程;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指导生态示范区建设和生态农业建设;指导小城镇和村庄改善人居生态环境工作;承担生物多样性调查、保护工作;负责湿地保护工作;提出区级以上新建自然保护区审批建议;监督检查各类自然保护区环境保护工作;参与监督自然资源开发活动中的环境保护。

节能减排科

实施节能减排、循环经济、清洁生产、淘汰落后产能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建立和组织实施节能减排责任考核制度,落实区政府节能减排目标责任。指导和监督管理相关行业资源综合利用及认定工作;组织实施节能减排重点项目及推广应用工作;组织、建立全区循环经济协调机制,参与组织循环经济项目审批;负责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工作;组织开展排污权交易工作;监督指导节能减排监察执法工作。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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