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简介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成立于1950年12月20日,法院审判办公大楼现座落于崇明区城桥镇人民路25号。全院有正式在编人员204人,文员26人。在编人员中,本科以上学历占总人数的95·10%,其中硕士及以上68人,占总人数的33·33%,法院队伍呈现出知识化、年轻化、专业化特点。
机构设置
崇明法院现设有16个内设机构和5个人民法庭。内设机构分别为政治部、纪检监察室、办公室、研究室、法警大队、执行局(下设执行一科、执行二科)、执行裁判庭、立案庭、刑庭、行政庭、环境资源审判庭、诉调对接中心、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审监庭。人民法庭分别为庙镇人民法庭、堡镇人民法庭、中兴镇人民法庭、长兴人民法庭、横沙人民法庭。
法院建设
近年来,崇明法院年收案数在1·3万件左右。多年来,崇明法院坚持服务大局、坚持司法为民、坚持公正司法,凝心聚力、真抓实干,以改革创新不断为人民司法事业注入活力动力,多项工作位居全市基层法院前列。近年来,崇明法院立足岛情区情,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打造"生态司法、绿色法院",成立上海首个环境资源审判庭,为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护航助力,走出了一条彰显崇明特色的改革探索之路。坚持“面向农业、面向农村、面向农民”,积极拓展司法便民利民举措,健全“送法下乡、送法上门”机制,形成了“专审、专执、专著”等特色品牌,不断回应农民群众对司法公正、权益保障的关注和期待,为促进崇明三农工作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将“崇德向善,明法致公”院训融入“文化法院”“健康法院”建设,用文化的力量和健康的理念,引导干警感悟善的信条、追求法的精神,不断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所获荣誉
近年来,崇明法院共荣立集体二等功3个次,个人二等功4人次,集体三等功5个次,个人三等功16人次;先后涌现出“上海市十佳‘人民满意公务员’”、“上海市三八红旗手”、“上海法院优秀法官”、“平安英雄”候选人、首届“上海法院十佳青年”等先进典型。2017年,崇明法院蝉联“上海市文明单位”九连冠,先后荣获上海市平安示范单位、上海市学习型组织,2016年度上海法院集体三等功、2017年度上海法院集体二等功等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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