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能转变
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环节倾斜;统筹城乡低保制度,增强特困人员供养机构服务保障能力;加快建立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残疾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与保障政策。推进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合。深化“放管服”改革,以“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改革为抓手,简化优化审批服务流程,提高审批服务效率。
主要职责
(一)拟订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草案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区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全区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拟订全区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入员救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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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分工
1、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
区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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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政务服务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新闻宣传和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负责起草相关政策制度,承担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全区民政行业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开展民政科技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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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编制
三门峡市陕州区民政局机关行政编制8名。暂核定局长1名,副局长3名;正股级领导职数8名(含中共三门峡市陕州区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1名)。
三门峡市陕州区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