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陕西纪检监察公众号

陕西纪检监察

平台属性:微信公众号
所属地区:陕西
公众号ID:shaanxijijian
公众号分类:教育 - 政府/机关单位
关于公众号:

“陕西纪检监察”微信公众号的责任主体为中国共产党陕西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属于教育类型;公众号主要(内容/服务)是发布新工作动态,解读政策规定、重要举措,剖析典型案例,开展宣传教育,引导社会舆论,放大正能量。陕西纪检监察,期待您的关注。

开发/运营主体:中国共产党陕西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关于主体:中国共产党陕西省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和行政监察两项职能部门。

最后更新:2025-7-5 关于更新时间TIPS:“更新时间”是指本页信息来源的截止时间,包括公众号的图片/文字介绍、公众号所属企事业单位的介绍等。
我要反馈:不良内容举报 » 公众号纠错(有误/注销)»
陕西纪检监察公众号二维码公众号二维码,扫一扫马上关注

公众号主体介绍中国共产党陕西省纪律检查委员会介绍

企事业单位信息来自互联网,当前信息最后更新时间截止于2025年7月

陕西纪检监察是由中国共产党陕西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开发/运营的微信公众号。

中国共产党陕西省纪律检查委员会(简称中共陕西省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在中共陕西省委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察委员会的双重领导下工作,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和行政监察两项职能,实行书记负责制,每届任期五年。

2016年1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方案》,部署在三省市设立各级监察委员会,从体制机制、制度建设上先行先试、探索实践,为在全国推开积累经验;监察委员会由省(市)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

现任中共陕西省委常委、陕西省纪委书记,陕西省监察委员会主任:王兴宁

人事任免

日前,中央批准:王兴宁同志任陕西省委委员、常委和省纪委书记。

2019年1月31日,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会议选举王兴宁为陕西省监察委员会主任。

监察改革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全国各地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

(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党中央确定的《关于在全国各地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方案》,在认真总结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在全国各地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工作程序

信访举报

(一)受理范围

1、对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监察对象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监察机构

中共陕西省纪律检查委员会陕西省监察委员会组织机构包括:内设职能部门、直属单位和派驻机构。内设职能部门具体为:办公厅、组织部、宣传部、政策法规研究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至第八监督检查室、第九至第十四审查调查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列入省委工作机关序列,设在省纪委。按有关规定设置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处。

现任领导

中国共产党陕西省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书记

王兴宁

副书记

马希良、王晓江、何备战、苏斌、田沐臣

常务委员会委员

王兴宁、马希良、王晓江、何备战、苏斌、田沐臣、邓峰彬、张凯、叶珺(女)、陈心亮、张育奎

©wxnum.cn 公众号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