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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商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内设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

(1)负责机关政务,督促检查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2)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3)负责局机关文秘与公文管理、重要文件的起草及文书档案管理等工作;(4)负责局机关信访维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机要保密、安全保卫、值班及接待等综合事务工作;(5)负责局机关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做好局机关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资福利工作;(6)编制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组织协调目标责任的实施、考核和奖惩工作;(7)负责组织本系统干部教育、培训等工作;(8)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9)指导检查下属事业单位及基层人社所站各项工作。

(二)信息化建设股

(1)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2)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新闻发布及政策宣传工作;(3)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政务信息报送工作;(4)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电子政务建设及计算机网络更新、管理、维护、安全等工作;(5)负责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息管理人员进行专业指导和业务培训工作;(6)负责社会保障卡发放及管理工作;(7)负责定点医疗机构及药店psam卡及相关设备的管理工作;(8)负责“商洛市12345便民热线综合服务平台”工单处理工作。(9)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就业与农民工工作股

(1)按照中央“稳就业”工作部署和“保就业”工作任务及省市区工作安排,负责全区相关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的制定、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2)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统筹做好人力资源市场规范化建设、创业就业基地、创业孵化基地和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设工作;(3)指导规范全区各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系统维护管理工作;(4)组织实施全区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创业扶持工作;(5)负责全区用就业补助资金支付报酬的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6)负责全区就业补助资金的使用、审批和监督检查工作;(7)负责就业扶贫各项工作;(8)联系区就业服务中心,指导各镇办人社所开展就业创业及就业扶贫工作。

(四)职业能力建设股

(1)拟定全区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2)负责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年检工作和日常监督工作;(3)拟定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管理办法,指导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师资队伍建设、教材建设和评估认定工作;(4)负责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班的审批和质量监管工作;(5)负责免费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资金的审核与拨付工作。

(五)人才交流服务股

(1)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负责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政策咨询、就业服务及就业登记统计工作;(2)指导、管理人才招聘活动,负责全区人才交流工作,组织实施人才智力交流,为供需双方实现双向交流提供服务;(3)负责高校毕业生报到接收及档案管理工作,开展人事代理业务;(4)负责高校毕业生见习计划的制定和实施,加强对见习基地的监督和管理;(5)负责建立人才信息库,收集发布人才供求信息;(6)办理流动人员档案保管服务手续;(7)负责本区人才网的建设、维护及网上人才市场开发管理工作;(8)承担局党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六)人事股

(1)负责政府系统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工作;(2)承办区政府任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3)负责政府系统事业单位人事调配工作;(4)负责全区人事宣传及信息工作;(5)协助市人社局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及“三支一扶”招募工作;(6)申报各类事业单位招聘计划;(7)负责做好高层次和紧缺型人才引进工作;(8)负责振兴计划及助学金计划资金的发放工作;(9)配合制定并落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流动调配政策,承办特殊需要人员的招收录用调配工作;(10)负责政府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11)负责事业单位司站级干部的任免工作;(12)负责事业单位司站级干部车补审核工作;(13)负责人事信息统计与管理工作;(14)负责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人员任职备案工作;(15)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解除聘用关系备案工作;(16)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备案工作;(17)协助区委编办完成事业单位人员划转工作;(18)负责事业单位人事档案管理工作;(19)、办理干部档案的查(借)阅、转递、统计等工作;(20)负责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建设工作。

(七)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并组织实施;(2)承办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事宜,推行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制度;(3)负责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组织、申报、报批工作;(4)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工作;(5)负责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选拔、推荐和管理工作;(6)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7)负责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和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方案的报备备案工作;(8)承办区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八)劳动关系与工资福利股

(1)认真贯彻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国家人事工资政策、法规,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及福利待遇的实施工作;(2)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和正常工资晋升、五年考核、职务变动、专业技术人员设岗等工资审批工作;(3)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各类津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及优秀奖励工资等审批工作;(4)负责办理事业单位新录用人员、转业士官及调动人员工资核定工作;(5)负责事业单位新参加工作人员见习期满转正定级审批工作;(6)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受奖励或行政纪律处分人员工资核定工作;(7)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工作年限认定工作;(8)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及75周岁退休职工护理费的审批工作;(9)负责机关事业单位死亡人员的丧葬费、抚恤金、遗属生活费的审批工作;(10)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审报及技师聘任工作;(11)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年报统计上报工作;(12)指导企业内部各类工资分配制度的实施,监控企业工资支付及工资内外收入分配,制定下达当年企业工资调控目标,负责企业各类人员工资调整备案管理工作;(13)负责企业职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退休(退职)办理工作;(14)负责企业职工连续工龄计算的认定工作;(15)负责企业职工特殊工种和因病提前退休(退职)审核上报工作;(16)负责企业职工遗属生活困难补助、退休人员生活补贴等相关福利待遇审核审批工作;(17)负责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工时制度管理工作;(18)配合做好局机关中心工作。

(九)调解仲裁与监察管理股

(1)贯彻劳动监察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的相关法律法规;(2)负责全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3)负责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4)依法处理辖区内劳动、人事争议案件;(5)承办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社会保险股

(1)负责制定本区社会保险工作实施办法、细则、各项管理制度及经办流程等;起草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编制事业发展规划及改革方案。宣传贯彻《社会保障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积极落实国家各项社会保险政策;(2)负责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3)负责全民参保宣传,指导镇办落实做好全民参保工作。制定计划,下发通知,宣传参保登记、数据录入、验收总结工作;(4)负责工伤认定调查及劳动能力鉴定工作;(5)负责指导检查工伤、失业、养老三项社会保险数据质量稽核工作。负责社保政策解释、咨询工作,组织实施社会保险信息披露工作;(6)负责相关社保政策文件的收发、整理、归档查阅工作;(7)负责社会保险财政补助资金申报工作;(8)负责指导督促工伤失业保险经办中心、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区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区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做好政策宣传、扩面征缴,待遇发放等工作;(9)负责信访稳控和群众的接待服务工作;(10)负责核查监督社保基金运行工作;(11)按时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各项临时性工作任务。

(十一)党务办

(1)承担局总支、机关支部日常办公。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抓好政治理论和党章的学习;负责制定支部工作计划,做好支部总结工作;负责党内文件的收发、管理,支部“三会一课”的组织、召开、记录、资料收集归档;做好经常性的党员发展工作,保证发展党员的质量和结构,负责党员的教育和管理;(2)抓好精神文明建设、意识形态和“三项机制”工作;(3)落实党内相关规章制度,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4)负责做好纪检监察、重大事项督查、检查工作;(5)负责做好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干部考核考察鉴定工作;(6)负责做好各项学习教育活动的计划、实施、报道、资料收集、总结、迎检工作。

(十二)法制与基金监管股

(1)负责部门法制工作和依法行政工作;(2)负责宣传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3)依法行使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察权,监督检查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4)承办机关法律事务,办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5)依法监督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征缴、支付、管理和运营,并组织查处重大案件;(6)执行社会保险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审计规划并组织实施;(7)负责人社系统信访工作的督查和协调。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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