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绍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就座落在美丽的曹娥江畔。全院现有行政在编干警141人,事业在编干警16人,院内下设办公室、政治处、监察室、审判管理办公室、书记员管理科、司法行政科、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行政审判庭、立案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庭、执行实施科、执行监督科、执行综合科、法警大队等19个内设机构和6个人民法庭。
辖区概况
上虞,怀抱秀丽的曹娥江,北濒杭州湾,辖区内有3个街道18个乡镇,面积1403平方公里,人口78万。上虞,是一座具有悠久历史的城市,是中国古代“三皇五帝”之一大舜的出生地,是梁祝传说中的英台故里,也是中国青瓷的发源地。上虞,更是一座活力迸发的城市,她是杭州湾金南翼正在崛起的一座以先进制造业为主导的滨江生态型现代化中等城市。
工作理念
上虞市人民法院在市委、市人大的领导和监督下,在上级法院的指导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这一主题,更新理念,深化改革,狠抓审判,强化队伍,积极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法院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发展,为上虞的改革、发展、稳定作出了不懈努力。
法院建设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绍兴市上虞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依法审理管辖范围内的各类一审、再审、国家赔偿及执行等案件。2013年,新收各类案件11769件,审结11626件,比2012年分别增加14·87%和13·98%,未结案1136件,比2012年增加14·75%,诉讼执行总标的33·74亿元,比2012年增加108·27%。
所获荣誉
该院集体和个人多次受到上级表彰,其中法院被评为“全国法院思想宣传工作先进集体”、“浙江省破解执行难优秀法院”、“全省阳光司法优秀法院”、“全省民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全省商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集体“三等功”等多项荣誉。
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
协助院领导组织、协调、处理司法公务;负责院务会和院长办公会、审判委员会等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及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承办或督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起草重要文件、院长讲话等文稿,负责文秘、机要、保密、办公自动化、司法统计、岗位责任制考核、档案管理、信息资料、新闻宣传等工作;负责编印该院工作简报;负责宏观调查研究,总结审判工作经验;组织综合性会议和会办综合性审判业务文件、报告;组织、汇总对相关法律草案的意见;负责该院的法医司法鉴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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