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
负责本机关公文处理、档案、议案提案办理、会议、培训、接待、安全、机要保密、信息、电子网络、信访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政策法规的收集、查阅、宣传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监管企业的法务工作;受理监管企业重大事项报告工作;负责党委会和主任办公会议决定事项的督查督办工作。
(二)评价考核分配科
负责国有资产的统计工作,建立国有资产统计信息网络,根据有关规定对外发布统计信息;拟订国有(控股)企业清产核资的方案并组织实施,按有关规定负责企业资产损失核销工作;承办所监管企业财务预决算的有关工作;建立和完善企业绩效评价体系,制定和考核监管企业年度经营目标;研究分析国有经济和重点企业的运行状况,提出评价意见;研究并提出重大资产损失责任追究的意见和措施;拟定国有(控股)企业收入分配制度,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对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的总体水平进行调控,研究拟订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的薪酬制度、激励方式和规范职务消费制度并组织实施;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年度和任期考核;指导国有企业财务总监(总会计师)工作;负责组织有关政策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三)产权管理科
研究、提出改革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和管理制度的意见;拟定资产产权界定、登记、划转、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所监管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和备案;对国有资源性资产进行监管;审核所监管企业资本金变动、产权转让、股权转让、资产抵押担保及发债方案;负责监督、规范全市国有(集体)产权交易;开展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提出依法查处国有资产流失案件的意见;负责组织有关政策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四)党群人事科
承担对所监管企业领导人员的考察工作并提出任免建议;考察推荐出资企业董事、监事、财务总监、法务总监人选;探索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企业领导人员考核、评价和选任方式;拟订向国有控股和参股公司派出国有股权代表的方案。负责所监管企业党的组织建设和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工作。根据有关规定,联系协调所监管企业的工会、青年、妇女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的人才工作、统战工作。调查研究所监管企业党的建设和重大问题;调查研究所监管企业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大问题;指导所监管企业的思想政治工作、宣传工作和企业文化建设工作;负责委机关组织、宣传和群众团体工作、老干部工作;负责委机关人事、编制、工资工作。
(五)企业改革发展科
指导国有(控股)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指导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指导和推进全市国有(控股)企业改制,审核市本级国有(控股)企业改制方案和职工安置等方案,审核和组织协调所监管企业的合并、分立、合资、解散、清算和关闭破产企业重组工作,协调解决企业改制中的重大问题,协调解决企业改制后有关后续遗留问题,负责维护改制企业职工合法权利,负责所监管企业维护稳定方面的工作。负责提出国有经济布局和战略调整的政策建议,负责提出市政府确定公布由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名单,负责国有经济改革发展重大课题调研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进行结构调整,审核所监管企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研究并提出企业组建集团的意见,审核监管企业重大投资、重要子公司的设立和对外合作项目;协助所监管企业解决发展中的有关问题;研究、起草企业(含地方金融企业国有股权)和经营性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的实施意见;负责组织有关政策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纪委(监察室)。监察室为市监察局的派驻机构。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