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二)研究全市人口发展战略,根据国家、省确定的人口控制目标,制定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计划;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工作,组织实施计划生育抽样调查,参与全市人口统计数据的分析研究。
(三)综合管理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围绕生育、节育、不育制定生殖保健服务的规划与规范;配合卫生部门做好优生优育、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工作;监督和指导计划生育技术和药具发放工作;指导各县(市)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技术站、所、室的工作。
(四)组织实施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研究的总体规划;组织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重大问题的综合性、前瞻性研究。
(五)指导和管理全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
(六)制定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干部队伍和教育培训规划并协调组织实施。
(七)制定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的规划,组织并开展全民性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
(八)指导市级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社会团体的工作。
(九)负责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对外交流与合作,管理计划生育外援项目。
(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