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简介
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教育考试和招生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规;开展教育考试的科研和开发;深化教育考试制度的改革;组织实施教育考试与招生工作方案;促进与境外考试机构的合作交流,开拓多层次、多规格的考试项目。
建院十余年来,在各级政府部门的关心、指导下,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历届领导和全体职工积极开拓,锐意进取,招生考试事业不断进步。每年组织各类考试达50项(次),参加考试的人次数近210万。在“深化改革、加快发展、保持稳定”方针的指导下,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在扩大高校招生自主权、推进中招综合评价与多元录取和实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的“上海模式”等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在积极推进招考手段现代化方面,率先实现了网上报名并开展网上咨询活动;在贯彻落实招生考试“阳光工程”方面,努力做到政策宣传到位、信访渠道畅通、不断提高服务水平。2006年初,为提升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的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专门筹建成立了招生考试研究所,积极开展招生考试的理论和应用研究。
机构设置
党委办公室:
具体负责全院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宣传思想工作、组织工作、纪检监察工作、统战工作、工会、妇委会及青年工作、老干部及离退休工作、文化建设等。
院办公室:
协调院内行政事务;编制事业发展规划;负责人事、外事工作;负责文件收发、文稿校核、信息发布、来访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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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权限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作为一个市级招生考试机构,承担着统筹本市义务教育阶段以后的各级各类教育考试招生工作。其主要职能是: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以及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教育考试和招生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规。
2、承担教育考试制度改革的研究,开展教育考试的科研和开发。
3、根据市教委确认的各级各类教育考试和招生改革意见,负责制订各级各类教育考试与招生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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